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名单,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指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能承接国家和本市重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
塔罗斯此次入选,是继获得“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后的又一重大荣誉,这表明塔罗斯具备独立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是对塔罗斯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权威认可,也再次彰显塔罗斯的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作为全球少数兼具液态食品包装设计和分发系统研发能力的综合型服务商,塔罗斯坚持自主研发及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实力不断增强。同时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依托,不断开拓新市场,打破行业边界和自研核心技术。截至目前,累计取得255项授权专利,并坚持每年近10%的研发费率持续投入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未来,塔罗斯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建设成知识产权意识强、富有创新活力和转化效果显著的创新型企业。